中心现有四个理事单位 : 海南师范大学,海南大学,海南热带海洋学院,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。
其权责是:1.决定中心的任务与工作方针;2.制定和修改章程;3.中心研究人员遴选,以及主要研究课题的选题; 4.审议中心主任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5.决定其它重大事宜。